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现代远程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资源建设工程》首批开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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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现代远程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资源建设工程》首批开发项目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现代远程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资源建设工程》首批开发项目的通知
2001-07-18
教职成厅[2001]7号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现代远程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资源建设项目开发指南〉的通知》(教职成[2001]4号)的要求,我部于今年4月至6月经过规划选题、公布开发指南、接受申报、组织专家评审等工作程序,首批共计31个项目通过了评审,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现代远程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资源建设是教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现代远程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资源建设项目对于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加快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认真组织落实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加快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资源建设步伐,开展现代远程职业教育试点;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模式改革,促进优秀教学资源共享,提高职业教育为当地培养适用、实用人才的竞争力和创造力,并为项目承担单位开发工作创造条件。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成果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网络建设是基础,资源建设是核心。首先要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教学模式与教学管理制度,贯彻终身教育的思想,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和职业能力。要以学生为中心组织网络课程教学,加强学习内容、进程的可选择性,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和学习的能力;发挥网络多媒体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与培训领域中的巨大优势,运用模拟、仿真等技术,实现可复现性、可控性的实验实训辅助环境;发挥网络传播优势,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知识迅速辐射。
二、网络课程等远程教育教学资源的开发要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具有明显的职业教育特色;要吸收“面向21世纪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与教材建设工程”建设成果;要执行教育部颁发的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规定;优先支持重点学校、优秀教师加强示范性专业建设,开发优质教学资源。
三、现代远程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资源建设项目是我部组织的重大教育资源建设项目之一。其目标是用两年的时间,建设100多项基础性、示范性的网络课程、教学案例库、教学素材库和仿真实训、考核库等。
四、优先支持在先进的职业教育思想和教学理论指导下的基于Web的课程,要求网络课程的学习过程具有开放性、交互性、共享性、协作性、自主性等特点。开放性是指网络课程的体系和内容能够让主持课程的教师方便地进行调整和更换;交互性是指网络课程不仅要有人机交互,更重要的是要实现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通过网络进行的教与学的互动;共享性是指网络课程要通过多种方式引入动态学习资源,形成资源丰富的数字化学习环境;协作性是指网络课程可以让教师、学生通过合作、竞争、讨论、交流等多种协同学习形式完成一个确定的学习任务;自主性是指网络课程要以学生主动性学习为主。
五、我部负责现代远程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资源建设项目规划、指导与审批;我部现代远程职业教育资源建设委员会负责接受申请、组织评审、项目监理和质量认证;日常项目管理工作委托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负责。
六、实行项目合同制管理,项目单位法人承担合同责任。项目单位负责对承担项目的直接管理和协调,落实配套经费,并在人员安排、政策保障和条件配备等方面给予支持。
七、网络课程建设要从分散管理改为集中管理,从个体开发模式改为按软件工程模式开发,确保立项项目按照合同要求高质量完成。项目主持人负责具体的开发任务,遵守《现代远程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建设项目开发指南》的有关规定,执行我部颁布的教学资源建设规范和技术标准,严格履行合同,接受项目监理的检查,及时向项目管理者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八、我部核拨的项目经费将根据项目合同履行情况分期下达。各项目承担学校应根据合同规定投入经费,并保证如期足额到位。对未通过阶段检查的项目,将暂停拨付下一阶段的项目经费,通报批评,直至取消资格。
九、首批项目应在2002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在今年年底前应提交测试版,同时安排试用。
十、网络课程是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根据当地职业教育的特点,加快建设步伐;我部重点建设基础性、示范性网络课程。各地要根据本通知的精神,及时规划当地网络课程建设与应用计划,推进课程教学模式的改革,全面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
十一、项目进展及有关文件都将在网上公布。网址为:http://www.cve.com.cn
《现代远程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资源建设工程》首批开发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承担单位
V11-W01011
优良蔬菜品种及其栽培技术
张少刚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V11-W01021
优良果树品种及其栽培技术
宋丽润
北京市农业学校
V11-W01031
优良花卉品种及其栽培技术
徐甸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V11-W01061
农业病虫害防治技术
李振陆
江苏省句容农业学校
V11-W01071
家禽养殖技术
张爱华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V11-W01081
家畜养殖技术
谢献胜
江苏省畜牧兽医技术学院
V11-W01091
水产养殖技术
张爱华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V11-W01121
农村计划生育及卫生保健知识
郭晓霞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V11-W03011
多媒体和网络课件制作技术
冯竹春
四川省林业学校
V11-W02031
动物防疫与检疫技术
贺生中
江苏省畜牧兽医技术学院
V11-W04021
电工与电子技术
于双和
大连海事大学
V11-W04031
可编程序控制器应用技术
姚光才
江苏省江阴职业高级中学
V11-W04040
机械基础
钱东东
江苏省苏州机械职业高级中学
V11-W06021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
冯竹春
四川省林业学校
V11-W07031
汽轮机设备及运行
王宝贵
哈尔滨电力学校
V11-W08011
工业分析技术
盛晓东
上海信息技术学校
V11-W08021
精细化学品工艺学
张国铭
广东省化学工业学校
V11-W08040
仪器分析
刘福新
江苏省常州化工学校
V11-W10011
网络营销
孙志宏
东南大学经管学院高职部
V11-W10021
电子商务实务
仝其根
北京商贸学校
V11-W10031
市场调查与预测
杨小华
北京商贸学校
V11-W10041
市场营销策划
张建华
江苏省苏州商业学校
V11-W11011
护患沟通
王庆中
河北省唐山市卫生学校
V11-W11021
老年护理
宋金龙
湖北省宜昌卫生学校
V11-W11031
急救技术
沈曙红
湖北省宜昌卫生学校
V11-W12021
饭店服务与管理
楼桦
北京市外事服务职业高中
V11-W13021
中等职业教育语文
陆迎真
江苏省无锡职业教育中心校
V11-W13031
中等职业教育英语
刘援
高等教育出版社
V11-W13041
中等职业教育计算机应用
陈东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V11-W14011
职业指导
陈德才
科利华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V11-W14021
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
朱新生
常州技术师范学院
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工作规则
全国人大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
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工作规则
(一九九八年五月六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产生办法的决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的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负责筹备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有关事宜。为履行筹委会的职责,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筹委会应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筹委会实行集体负责制和保密原则。
二、全体会议
第四条 筹委会全体会议由全体委员组成。
全体会议由主任委员会议决定召集。主任委员主持会议,必要时,主任委员可指定副主任委员担任会议的执行主席。
第五条 全体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委员的过半数。
第六条 全体会议讨论、决定以下事项:
一、筹组第一届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的有关事项;
二、审议工作小组的报告;
三、讨论并通过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交的工作报告、建议或议案草案;
四、其他需要由全体会议处理的事项。
第七条 主任委员会议决定提交全体会议表决的事项,以获得全体委员过半数赞成为通过。
三、主任委员会议
第八条 筹委会主任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组成。副秘书长列席会议。
第九条 主任委员根据工作需要召集并主持主任委员会议或主任委员扩大会议。
第十条 主任委员会议的职权是:
一、决定全体会议议程;
二、决定成立工作小组,并根据委员的报名和工作需要就各小组的组成作出决定;
三、部署并组织实施全体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四、审议工作小组提出的有关报告,决定将有关方案提交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或以其他方式处理;
五、决定无需由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
六、领导筹委会秘书处的工作。
四、秘书长工作会议
第十一条 秘书长根据需要召开秘书长工作会议,按照全体会议和主任委员会议的工作部署,综合各方面情况,统筹协调工作。
第十二条 秘书长工作会议的参加人员包括副秘书长和筹委会各工作小组的召集人,必要时可邀请其他委员或有关人士列席。
五、工作小组
第十三条 筹委会根据需要设立工作小组。在小组成立之后,若遇筹委会的某项工作超越各组的工作范围,则由秘书处提出建议,由主任委员会议决定是否成立新的工作小组。
各小组的任务由主任委员会议确定。小组在完成其任务时结束工作。
第十四条 每位委员可视个人情况自愿报名参加不超过两个小组的工作。
第十五条 每个小组设二——三名召集人。召集人负责召集并主持小组会议。召集人应根据本小组工作规划安排小组工作并向主任委员会议负责。
第十六条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可参加任何小组的会议。
六、委 员
第十七条 委员在筹委会的统一组织下开展工作。委员有权就筹委会工作范围内的各项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委员应积极参加筹委会的工作,按时出席有关会议;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出席会议,应事先请假。委员应广泛咨询、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向筹委会反映。
第十八条 委员必须维护筹委会就有关事项作出的决定,对筹委会作出决定的有关事项,对外不得发表与之不符的意见。对筹委会讨论中的事项以及筹委会所发的机密文件,负有保密责任。
委员可以个人身份接受传媒的采访。
第十九条 委员均以个人身份参加筹委会工作,不代表任何团体和机构。
七、秘书处
第二十条 筹委会秘书处根据主任委员会议的工作部署在秘书长主持下开展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秘书处工作人员由秘书长聘任。
第二十一条 秘书处的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筹委会会议的资料准备、文件起草和记录工作,并向主任委员会议提出建议;
二、为筹委会各类会议和活动提供服务;
三、负责同委员的日常联络,统筹筹委会的对外联络事宜;
四、协助新闻发言人工作,具体协调和安排有关新闻发布事宜;
五、负责处理公共关系,包括处理来信来访的日常咨询工作;
六、处理主任委员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条 秘书处设在北京。秘书处在澳门设办事处,其工作向秘书处负责。
八、新闻发布
第二十三条 筹委会设立新闻发言人,负责筹委会的新闻发布,由秘书长决定有关新闻发布事宜。
每次全体会议发言人由主任委员或主任委员会议指定。
工作小组遇有需要,经秘书处安排,可由小组召集人向传媒介绍情况。
九、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规则自筹委会全体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 全体会议可根据主任委员会议的提议对本规则进行修改。
抚顺市农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政府
抚顺市农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抚顺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
为增强我市农业发展后劲,加快农业上新台阶的进程,
确保农业投入保持合理规模和有一个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
根据国务院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农业发展基金征集范围
(一)市、县(区)级:
1、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按地方分成的10%部分;
2、从粮食加工、饲料、经营议价粮和经营种子的企业
利润留成中的生产发展基金总额提取5%,作为农业技术改
造费,由税务部门代征,缴入同级财政;
3、耕地占用税收入地方留成部分;
4、水资源费收入地方留成部分;
5、林业开发基金;
6、农口事业单位利用国家各种投资,进行科学试验所
得纯收入的50%部分;
7、国营林场实现利润的10%部分;
8、原木特产税收入的50%部分;
9、一九八九年新开征的农业特产税,除一部分用于提
高粮价亏损补贴外,其余部分用于农业发展基金;
10、农垦、农牧企业税后利润10%部分;
11、新菜田建设基金;
12、其它用于农业发展的资金;
13、市、县(区)财政每年安排的用于农业生产的资
金。
(二)乡(镇)、村级:
1、从乡镇企业税收(包括产品税、营业税、增殖税和
工商所得税)收入比上年增加部分分成中提取30-50%;
2、乡镇企业和多种经营收入税后利润乡村提留部分安
排30-50%;
3、乡(镇)征收的“资源费”收入的30%部分;
4、国家按有关规定,占用耕地用于补偿给集体的部
分;
5、农村个体户、工商业户和私营企业上交税金比上年
增加部分的30%;
6、村办集体经济的净收入可量力安排部分;
7、村自有财力安排部分;
8、农业提留中的公积金部分;
9、从特产业中已产果的果树,下山人参,人工林和天
然林(按采伐蓄积量)适当征集一部分资金;
10、农村从事建筑、运输、加工工业和商服的个体户和
私营企业,每户可按营业纯收入额的5-10%提取。
二、农业发展基金,按市、县(区)、乡(镇)的不同
级次,分别由各级财政征集。属于村级的可由村委会负责筹
集,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行政手段的作用。
三、农业发展基金的投向,以增加粮油产量,增强农业
发展后劲为主要目标;以改造中低产田,开垦宜农荒地,推
广农、林、水科技成果为主要内容;因地制宜,综合开发,
择优投入,集中使用,开发一片,成效一片,既考虑经济效
益,又考虑社会效益。其使用范围如下:
(一)开垦宜农荒地,改造中低产田,购买农机、油料
等补助费;
(二)农田水利建设(包括打井,修建小型水库、排灌
站等)和水土保持工程补助费,已建成大中型水库、灌区、
涝区等水利骨干工程的渠系配套工程补助费,经国家土地开
发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批准的省际边界排灌水利工程补助费;
(三)建设农田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以及
适当安排速生丰产林和薪炭林的种子、苗木和苗圃生产设施
补助费;
(四)推广农、林、水新科技成果的技术培训、试验、
示范区的补助费;
(五)培育优良品种必需的生产设施建设、良种试验、
示范补助费;
(六)改良草场的机械作业和种子补助费;
(七)县以下(不含县)农、林、水技术服务站必需购
置的仪器设备补助费;
(八)利用银行贷款进行农业开发的贴息补助;
(九)地方各级农业发展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需的业
务活动费,由省领导小组按不超过地方配套资金数额的1%
比例统一提取,统筹安排使用;
(十)经国家土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领导小组批准的其
他支出。
四、农业发展基金不准用于下列支出:
(一)新建大中型水库和大河防洪工程投资,以解决城
市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为主的水利工程建设投资;
(二)农口各系统新建场、站、所、“中心”的投资;
(三)修建楼堂馆所等非生产性建设支出;
(四)任何单位的机构、人员经费;
(五)企业和公司流动资金(包括储备资金)、股金和
亏损补贴;
(六)支农工业建设和乡镇企业的投资;
(七)粮食等农产品的储备资金;
(八)弥补财政赤字。
五、农业发展基金的使用,必须以增加有效供给为目
标,以提高宏观经济效益为中心,考虑到农业部门内各产业
发展的不同需要,协调各方面利益,避免再度出现资金使用
分散或重复投资的现象,此项基金必须由市农业发展基金领
导小组统筹安排,财政部门统一管理。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
益,根据项目性质,实行有偿扶持和无偿补助相结合的使用
办法。对仅有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非经营性开发项目,原
则上可实行无偿补助;对既有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又有直
接经济效益的开发项目,视其经济收入高低,确定有偿和无
偿基金投放的比例,经济效益较好的,则实行有偿扶持,定
期收回。收回的资金,仍作为农业发展基金周转使用。
凡实行有偿使用的,收取占用费,采取低费率原则,具
体标准比照农业投资公司现行取费标准执行。
六、农业发展基金由各级财政纳入预算内外,列收列
支,全面反映,并负责编制预决算报表。收入按计划数编
列,分别反映在国家予算有关收入科目。支出按计划数掌
握,按收入入库进度拨款,在国家预算支出科目的“农业发展
专项基金”款中反映。在年度执行和年终财政决算时,预算
内只列报预算内资金安排的支出,不包括预算外资金安排的
支出。在农业发展基金决算表中统一列报。
(一)分级管理。坚持谁筹集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
即:市筹市管,县(区)筹县(区)管,乡(镇)筹乡(镇)
管,村筹村管。
(二)专户存储。除预算内安排以外的资金,属于本基
金范围内的,应在同级财政设立农业发展基金专户,由各级
财政负责管理、监督。
(三)项目效益管理责任制。立项后签定经济合同,规
定双方的权利和责任。财政部门按合同拨款,项目主管部门
和项目承包单位及责任人应承担以下责任:
1、完成合同规定的效益指标;
2、按合同规定的范围使用资金;
3、按合同规定完成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质量指标;
4、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
受援者有义务定期、不定期汇报资金使用情况,项目主
管部门和项目承包单位及责任人未能实现合同规定的效益目
标或违背合同规定者,财政部门有权停止拨款,追回投资或
从担保人的经费中抵扣。
七、各级财政及主管部门,对农业发展基金使用情况,
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情况好的给予表扬,对违反财政
法规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九、各县(区)政府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
况,制定实施细则。
十、本办法自一九九0年一月一日起施行。